论语言的难易问题——与毛喻原先生商榷
江苏大学 何南林
《书屋》2000年第九期发表毛喻原先生的文章《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对汉语尤其是汉字作了“体无完肤”式的大批判,如:
“汉字是方形的、单音节的,这对无限放射着的环圆形宇宙,以及注定了不可终极的思想之终点无疑是一种近乎残酷的凝固、定格、裁截和强硬规范。”
“汉字似乎是从气象万千的世界中给强切割出来的,它的方块性与宇宙的圆融性似乎构成了一种截然对立的形象。……这情形好像是,汉语插上了一双升天的翅膀,直上云霄,已进入一种理想世界的天国,它一味地自恋、手淫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而全然不顾现实的沉沦、邪恶、堕落和毁灭。”
“汉字成了一道心智思维透视世界的视觉屏障,所有的目光都随着文字形象的泛滥而变形,所有的知性都仅在相应的二维平面里作过度浪费的铺张。”
“汉字的书写是一种围绕着一个虚拟中心的、自我繁杂、自我缠绕式的书写。这种书与没有明确的方向性,没有明显的书写规则。这就仿佛一辆陷入于沼泽地的汽车,虽然车轮在旋转,但却是空转。也像一种步伐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原地踏步,自身循环,有双脚运动的轨迹,但没有双脚前进的步伐。”
“如果没有字母文化,这个世界简直不可想象。……而没有汉字,这个世界所失去的东西当属有限,因为汉字文化所创造的东西更多地属于自产自销,自娱自乐,而在这些自产自销的东西中,绝大多数又属于那种极有可能加害和有伤于汉人思维与生活品质的粗劣货色。”
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若是从未有过汉字,从未有过汉语,甚至从未有过汉人,该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纯净的人间天堂!
毛先生的文章,汪洋恣肆,哲理深奥,才疏学浅如我,根本不配一读。例如,汉语是如何“一味地自恋、手淫”,汉字的书写又怎么会像“一辆陷入沼泽地的汽车”,想得头大如斗,仍然不得其解。恨不能登堂拜师,亲聆教诲,尤其渴望先生“动作示范”,以便深刻理解“汉语手淫”的确切含义并由此而陶醉于自身的安乐。
拜读全文,好不容易找到“语言难易”这样一个话题,还算简单,勉强明白;但又“不幸”有些异议,故斗胆提出,与毛先生商榷。
长期以来,汉语几乎是一致公认的难学,主要原因就在于汉字。尤其是与英语相比,一个只有26个字母,一个却有成千上万个汉字,其难易似乎不言而喻。然而,却很少有人想过,这样的对比其实并不合理。字母与汉字分属两个层次,其间根本没有可比性。英语字母只是一种构词单位,除了a, i(大写)以外,均不能单独成立。而汉字却个个都能独当一面。真要比较的话,字母只相当于汉字的笔画,而汉字则相当于字母的上级单位——词(word)。一个人仅仅学会了“横竖撇捺”,毫无实用价值;同样,仅仅学会了26个字母,也依旧是个文盲
毛先生似乎要进一步,没有直接拿汉字与字母作对比,而是找出一个包括偏旁部首在内的“结构部件”,从而得出“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之比”。与上万汉字相比,这一对比的确大大减轻了汉语难学的“罪名”。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却不想领他这个情,因为这一对比仍然是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无法成立。类似于汉字与笔画之间的结构部件,英语中也可谓比比皆是,如th, sh, ch, ee, ei. ie, ou, au, ed, re, qu, ing, tion, able, ought, ology等,真要找起来,数量肯定也不少。显然,在这上面斤斤计较,互争高低,实在是没意思。
毛先生(以及许多人)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对比,无非是要证明汉语比英语难学:“在对相同数量的语言文字学习过程中,中国人比西方人要投入更多学习精力和学习时间。所以,这也是象形文字不经济、不科学、不简约的一个佐证。”
语言的难易,当然可以比较,但如果说,“二百一十五与二十六”这种简单的数量之比便可视为铁证的话,那么我们岂不更是可以利用这一比例关系,进一步具体算出汉语比英语难8.268倍的精确结果?即:讲英语的人如果十年可以掌握“语文”的话,讲汉语的人则至少需要八十二年!
然而,正当我们为这一重大“科学发现”沾沾自喜时,毛先生突然又亮出另一组完全不同的数据:五万六千个汉字与八十万个英语单词。按照他的“数量决定论”,岂不又可顺理成章地得出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结论:英语比汉语难14.28倍!
更令人惊奇的是,毛先生接下来谈论“汉字的早熟性”性时,似乎完全忘记了他前面所作出的结论,又换了另一套截然不同的说法:“据说初习汉字的人,只要掌握了最常用的二千个左右的汉字,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这在西方语言的文字里是无论如何也办不到的。相比之下,在西语世界(比如说欧美),即使你拥有五千个左右的词汇量,你也难以应付通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此词汇量用于日常的口语交谈还可以,但要用于学理探讨和文本阐释显然万万不能。”
试问,不看上下文,光凭这一段,难道您不觉得这是在褒奖汉语,贬损英语吗?
我们自幼便熟悉“学海无涯”、“书山有径”之类的训戒,深知求知的不易。但这种求知却绝不包括吃饭走路——尽管它们也不是生而知之。因为相对于文化知识而言,它们实在是易如反掌,不足挂齿。越是简单的东西,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也就越少,反过来,投入的时间与精力越少,便越是证明简单易学。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吧。毛先生说:“中国人的识字任务在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即是说他在小学阶段所学的有限汉字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那么请问,这样一项任务,我们能说它难吗?毛先生唯恐人们不相信“汉字易学”这一客观事实,特地举出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现象作为例子:“在西方,即使是大四毕业的学生,出学校后也得不断学习新词,查阅词典,才能克服阅读上的困难,顺利胜任对于文本的阅读。”一个是“高小阶段”便大体完成,一个是“大四毕业”还要继续学习,两相对比,孰易孰难,岂不是一目了然?
毛先生拿汉字与英语单词比较,证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比较应在相同的层次上进行。我们由衷地为他这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感到骄傲。而比较一旦在这个层次上进行,以往有关语言难易的评价也就不得不全盘推倒,重新审定。我们且以“医学名词”作为佐证。
汉语一个“炎”或“症”字,再加上不同器官名称,便可顺顺当当地指称大多数病症。如鼻炎、喉炎、中耳炎,牙龈炎,英语分别是:rhinitis, laryngitis, otitis media, gingivitis。善学者立刻就会发现,后缀“itis”很可能就相当于汉语的“炎”。这的确不失为一种“巧记”;但遗憾的是,至关重要的前半部却完全是一付生面孔,其中根本不见nose, throat, ear, teeth等“熟字”。因此,最多也就知道这是一种病,却很难弄清究竟是什么病。
再如:皮炎、肾炎、肺炎、肝炎、关节炎、脑膜炎、阑尾炎、盲肠炎、腮腺炎、乳腺炎、肩周炎、颈椎炎、夜盲症、失语症、厌食症、肥胖症、多动症、恐高症、恐水症、贫血症、失眠症、狂想症、梦游症、健忘症、癫痫症、忧郁症、营养不良症、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症,美尼尔斯症、更年期综合症。读者诸君想必大多都是学过英语的,但就算四六级证书在手,托福、GRE勇夺满分,扪心自问:你能说出一个相应的英语单词来吗?即使现在一一查出,又能否全部记住,尤其是,究竟能记多久?
《包法利夫人》中,主人公准备上医学院了,却站在介绍课程的公告栏前目瞪口呆:anatomy, pathology, physiology, pharmacy, chemistry, botany, clinical practice, therapeutics, hygiene and materia medica。一个将要上大学的人,对自己将要学习的专业居然“一字不识”,这在中国人听来简直有如天方夜谭。我们甚至怀疑,西方人,哪怕就是大学毕业、博士后,到医院看病,能否轻易找到相应的科室?
当然,严格说来,英语许多单词也是有“理据”的。如“aphasis”(失语症),来自希腊语,“a”表示“缺乏”,“phas”意为“说话”,“is”则是表示病症的后缀。由此看来,英语“识字”似乎亦不难。但问题在于,希腊语就那么好学?西方人难道真的就个个精通?相反,汉语则根本用不着任何“词源学知识”。只要用汉字一写,小学生都能明白——“一种不能说话的病”。难怪日本著名语言学者金田一春彦举了这个例子后,不禁赞道:看来还是汉字方便。
由此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打个比方,汉语就有如“活字印刷”,汉字平常都是一个个单独存放(当然如铅字一样,有一定的存放规则);用时则一一调出,组合成词。印完一个版面后,又可拆开排成另一个版面。故而有限的汉字可以无限地重复使用。这就意味着,汉语是“记字不记词”。比较一下“鼻炎”与“rhinitis”,对此便有深切体会:前者只是两个普通的汉字,而后者则是一个必须额外记忆的单词。除去极少数专家,对一般人来说,英语的单词是“不可拆”的——强行拆卸只能得到一堆“七零八落”的字母。借用同一个比喻,英语就类似于“雕版印刷”,一个单词就是一个雕版,排好以后便不能动了。故而有多少页码,就需要多少块雕版。既然书籍的出版是无限的,雕版的增加也就没有尽头。英语单词于是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永无止境。雕版的无限增长,可以靠扩大甚至建造仓库来堆放;但记忆容量却是有一定限度的,根本无法承载无限增长的词汇。于是“生词”越来越多。如果把相对固定的个人词汇量作为分子,把无限增长的词汇总量作为分母,则不难看出,西方人的“识字率”实际上是呈现出步步下降的趋势。众所周知,词汇量是衡量文化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那么,这一标准的相对降低,又意味着什么呢?
学过外语的,无论英法德俄,日意西葡,都知道有所谓的“专业词汇”,一门专业一本(甚至多本)词典。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字母文化所隔的,远远不止于专业知识,而且包括所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说,其“语文”同知识一样,也必须“活到老学到老”,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学习,其任务之艰巨,难度之大,也就可想而知。唯独汉语是个例外。一个人只要小学毕业,便如毛先生所说:“已足以供他在日后的阅读生涯中应付。”无论将来从事何种专业,也无论该专业将涌现多少新术语,都一律采用“增词不增字”的方式从容应对,故而从无“专业词汇”一说,凭一本《新华字典》便可畅行于所有专业之间。外国人到中国留学,也有这种体会。只要过了语言文字关,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学习各种专业——包括使用不少古汉语的中医。
英语不仅词汇量大,不易掌握,而且单就每一个具体的词而言,其学习也并不见得比汉字容易。汉字只要会读会写,也就算完;而英语单词除了本身的识记以外,还涉及许多语法上的“啰嗦”。我们下面仅以单数变复数的规则为例,看看这些“节外生枝”到底有多麻烦。
第一,规则复数形式
1直接加-s。(根据辅音的不同,有/s/, /z/, /iz/三种读音,这里就不讨论了)
2 以-th结尾的名词加-s.(根据元音之长短不同又有不同读音,亦不细究)
3 以-s, -x, -z, -ch, -sh结尾的名词加-es。
4 以辅音+y结尾的名词变y为i,再加-es。
5 以元音+y结尾的名词加-s。
6 以-f, -fe结尾的名词,一般(所谓“一般”也就意味着有例外,还得个别记忆)先把-f, -fe变为v,再加-es。
7 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一般(又是“一般”)加-es。
(注:有少数以-th结尾的名词,以-y结尾的专有名词,以-quy结尾的名词,少数以“辅音+o”结尾的名词,以“元音+o”结尾的名词,以-o结尾的专有名词,有些以-f结尾的名词等等特殊情况,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第二,不规则复数形式
1 变换内部元音,如foot -feet, mouse-mice。
2 带词尾-en的复数形式,只有下列三个名词:brother-brethren, child-children, ox-oxen
3 单复数同形:aircraft-aircraft, sheep-sheep
4 具有规则和不规则两种复数形式:fish-fishes-fish, reindeer-reindeers-reindeer。
第三,外来词的复数形式
1 保留原来的复数形式:stimulus-stimuli, basis-bases, thesis-theses
2除原来已有的复数形式以外,还具有英语的规则复数形式如:focus-focuses-foci, nucleus-nucleuses-nuclei, medium-mediums-media。(注:有些外来词的英语复数和原来的复数意义不同,如:geniuses(天才),genii(妖怪))
第四,复合名词的复数形式
1 第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comrade-in-arms comrades-in-arms; looker-on lookers-on
2 两个组成词都变为复数:woman comrade women comrades
3 最后一个组成词变为复数:boy friend boy friends
第五,缩略词、拚缀词、首字母缩略词、缩写词、字母等的复数形式
1 缩略词和拚缀词的复数形式(根据现有材料)一般加-s如: motel motels
2 首字母缩略词一般加-s或 ‘s如: IC Ics; VIP VIP's, VIPs
3 缩写词一般加-s如: Dr. Drs; No., no. Nos, nos.(有时重复最后一个缩写字母;有些表示度量衡单位的缩写词,其复数往往不加-s)
4 字母、阿拉伯数字等一般在字母、数字等后面加's或-s如: It happened in 1960's/ 1960s
此外还有物质名词、抽象名词、专有名词、集体名词等等的复数变化形式,恐读者耐心有限,不再抄录。最后作一个小测验,给出下列词的复数形式:looker-on(旁观者)、runner-up(亚军)、attorney-general(检察总长)。显然,它们都是复合名词,故而可以套用第四条规则。然而,即使把几条细则背得滚瓜烂熟,又能否说得清楚-s应该加在哪里——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组成词之后,抑或两个都加?这实际上就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什么规则都用不上,只能一个个死记硬背。这样的任务,难道会轻松吗?
以毛先生的学识,英语自然不在话下,不论有多少条规则,也不论每一条规则之下有多少个例外,统统如数家珍,倒背如流,所以才敢大言不惭,声称“容易”。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甚至包括英语本族语者,却没有这样高的天赋。周有光先生曾接到一封大洋彼岸寄来的宣传品,说是到2000年,每三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文盲,故而恳请人们加入扫盲斗争。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教育程度如此之高,且又生而有幸,上苍赐予这么“容易”的字母文化,若说“一字不识”,恐怕难以置信;照我们猜测,美国人的“识字”当不成问题,但这“密密麻麻”、“坑坑洼洼”的语法细则,实在是记不胜记,背而又忘。故而虽能说写,亦不妨碍相互理解,但错误不绝于耳,病句放眼皆是。因此,从标准语言的角度而言,将其称为“半文盲”,或许更加合适。
刘绍铭先生在美国执教中国文学达三十年之久,竟用“令人心寒”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美国大学生的语文修养。例如:“去年笔者班上有十六位美国学生,除了四五个文字尚算通顺外,有一半以上写错文法,拼错字和不会标点或断句。”似可为我们的“半文盲”之说作证。
诚然,中国大学生的汉语也不敢恭维。据说,某大学一寝室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会写“钥匙”,最后不得不以“key”代之。中国人的语文水平下降。是否可以归疚于汉语的难学,暂且不论;但我们这里却不得不提及另一个重要原因,即英语学习所占时间越来越多。如果说,中小学阶段,汉语与英语之比重还基本接近的话,那么,到大学乃至读研考博,就再没有人会“傻呼呼”地为汉语而“浪费时间”了。从正规教育的角度而言,中国人在英语上面所下的功夫,绝对不会低于汉语;受教育的层次越高,其间的悬殊就越大。试想,假如不学英语,时间全部用来背唐词宋词,读名篇杰作,以及勤写作文,语文水平会这么差吗?同时在两条战线上发起攻击,又能期望多么辉煌的战果?相形之下,美国人比我们轻松多了,但光是应付一门英语,其表达能力便已是“一塌糊涂”(刘绍铭语),假若他们也像中国人一样,花同样多的时间来学汉语,就更不知道要一塌糊涂到什么程度!
诚然,几千个汉字学起来也的确不容易,但它们如同“铅字”,一旦铸成,便具有“一劳永逸”的神效。正所谓先苦后甜,先难后易。只要努力翻过这座山,前面便是一片坦途,终点近在咫尺。相反,英语26个字母貌似简单,学来轻松,却是先甜后苦,先易后难,道路越走越窄,陷阱越来越多,防不胜防,令人怯步。毛先生说,西方大四的学生,出学校后还得学习新词,这不过是“活到老学到老”的一方面而已;事实上,他们往往还要回顾“旧词”。譬如,单数变复数,其规则之五花八门,其特例之数不胜数,便不得不时时“温故”。之所以会有“一半以上”写错文法,拼错单词,显然绝不是没有学过,而是学而又忘,忘而不背之故。一句话,西方人幼时省下来的时间,到成年甚至老年时却不得不加倍付出!
另一方面,汉字其实也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样可怕。事实上,按部就班读上来的小学生就并不觉得怎么辛苦。需要扫盲而且效果不佳的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学语言,不论母语外语,本来就是一桩费力不讨好的事,成功率极低。西方人若也像我们学英语一样,从娃娃抓起,两千汉字,最多中学毕业即可掌握,“就可读懂百分之九十五的流行于社会的一般文本,而且丝毫不会感到有任何阅读方面的困难。”而我们的学英语,中学毕业是个什么水平,大家心里都有数。
中国人的识字任务既然高小阶段就大体完成了,这就意味着有更多时间用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事实上,中国人之所以能够拿出这么多时间来学英语,不就是因为汉语汉字简单易学而节省下来的吗?换成美国人试试看?如此说来,汉字的“早熟性”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然而,毛先生却高人睿智,目光敏锐,见常人之所不见,竟一眼看出这是一场灾难来,即:“极有可能导致错误地认为对于社会所有文本的虚假性全面解读。从而阻碍汉人认知能力的持续发展。它的可悲的社会文化效果可能就是导致人们所谓智力的‘早熟’,而智慧永远不成熟。因为他们的识字能力(进而带来的阅读能力)似乎是一次性地就完成了,解决了,也就再也没有什么必要去继续深化和发展这种能力了。显然,正是汉字的这种形式的早熟性和词汇掌握的早熟性导致了汉语世界人们理性认知和智慧探索的阻碍和迟滞。推之究极,汉字的早熟性要对中国人民的心理(文化)迟熟或不熟负起直接的责任。”
按这种逻辑,吃饭走路等行为“一次性地就完成了,解决了”也绝不是什么好事。不少人成年之后,吃饭依旧难免噎着,走路还可能摔跟斗,看来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继续深化和发展这种能力了。”反过来,假如我们需要花费一生的时间来学习走路的话,那么等到一百岁——但愿能活这么长——保证个个健步如飞,可以到奥运会拿金牌。推之究极,走路的早熟性要为全世界人民的步伐不稳负起直接的责任。
毛先生为了证明象形文字不经济、不科学、不简约,举的例子就是需要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那么相对而言,西方语言岂不就是“早熟”了?西方语言早熟,不曾听说会影响到西方人智慧的成熟。何以汉字一“早熟”,就“导致了汉语世界人们理性认知和智慧探索的阻碍和迟滞”,并且“要对中国人民的心理(文化)迟熟或不熟负起直接的责任”呢?我们真希望毛先生能拿出一两个具体的例子,以解释这种“对西不对汉”的奇怪现象。
语言之难易,严格说来,只能算作一种“经验之谈”,不易“科学举证”。不过,亲身体验往往也足以令人心服口服。我们便不妨来听听其中之一。辜鸿铭认为:“汉语口头语言不仅不难,而且与我所掌握的其它半打语言相比,除了马来语外,它可算是世界上最容易的语言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既没有语格、时态。又没有规则和不规则动词,实际上没有语法,或者说不受任何规则束缚。”
这位13岁出洋,精通近十种语言,其英语水平被孙中山、林语堂誉为中国第一的“文化怪杰”,在进行了大量“中外”对比之后,竟做出这样的结论,岂不令“拼音文字至上者”如丧考妣,痛不欲生?毛先生身为“灭汉扶英”大军之急先锋,对封建老朽辜鸿铭使出的这一“毒招”,理应责无旁货,奋勇还击。
那就让我们来观赏毛先生扬刀跃马,驰骋沙场的雄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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